| 亚心网iyayin.com讯(本网记者 贾增宽)7月16日,记者新疆建设厅了解到,为充分掌握了解全疆重要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和质量状况,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工程实施加固改造提供依据,提高城乡抗震防灾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开展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鉴定工作,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这次排查鉴定工作。
据悉,这次排查鉴定的范围是全疆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福利机构、老年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保障城镇供水、供热等生命线工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重点将对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设计质量、施工技术资料及工程实体现状进行质量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