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收听949电台,有出租车司机反映,说头天晚上拉了一位醉酒乘客,结果乘客上车后吐在了车上,司机责怪他怎么不吐在车外,却遭到乘客的暴打,鼻梁被打断,当时车停在离南郊派出所不远处,司机打电话报警时,听到的确是“派出所的大门,永远向出租车敞开的,让司机赶快来。”但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警察赶快来,因为打人的乘客还在现场,司机进退两难,他没办法将打人的乘客控制的时间太长,只能眼看他跑掉,等司机到派出所和警察出来,又到哪儿去找打人的乘客呢。
接着又有一个热线打进来说,他从米泉拉了一位乘客去奎屯,说回来后给钱,等回来后却说自己没有钱付,于是司机打电话报警,警察却说:“你们出租车司机要不上钱,找我们干啥。”这位司机只好托关系找所长,才有警察出面将人带回派出所,还搜出一把长刀。这时有听众打热线问主持人,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吗。主持人的解释说,“因为警力有限,现在提倡有危难找警察,不是有困难找警察“。
听到这些我也想说两句,这两起事件,明显存在推诿,第一起事件,如果警察让司机跟着打人的乘客,并迅速出警,是能将其抓获,也不存在今天号召大家给出租司机捐款,因其家庭困难,治疗费用需要4000多元。第二起事件,警察完全可以出面干预、调节,查看乘客的身份证,凭着公安机关的威慑力,这事应该能够解决。不是非要等到两人因口角之争发展到打架、伤人以后才归派出所管。
主持人解释说按照治安条例,警察说的是有道理的,我却不敢苟同,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要维护社会秩序,防患于未然,不是非要等到秩序变得不可控制时才出面干预,就是说要有危难了才能找警察,因为他们忙,尽量不要给他们添乱。那反过来想一想,这是很可怕的,那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每天有那么多的危难等着警察去处理,那该是一个什么恐怖景象,实际是不是这样呢,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说白了就是不愿意管,这里面有人的原因,恐怕也有制度的原因,就是我不管也没有什么错误,照样拿工资,管了可能还有危险或者其他别的什么原因。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如果警察在人民心目中失去了应有的信任感的话,那真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