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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年关至,又闻民工讨薪难!看了11月21日《亚心网》《农民工讨薪引发群体冲突,一人受伤》的报道后,我感到格外心痛,农民工累死累活辛苦了一年了,到头来不仅没有拿到应得的血汗钱,反而被殴打致伤,这怎能不让人心寒?
被打伤的王淼在医院接受治疗(本网记者李远新摄影)。
可是,农民工讨薪难又何止这一起案件,仅亚心网记者11月20日一天亲历的就还有两起触目惊心的案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友谊大桥附近工地干活的20多位农民工讨薪无果,两天只吃一顿饭;而四川农民工杨和平一家三口不仅没拿到全额工钱,反而在这个寒冷的冬日被赶到荒野之外……我再用搜索工具百度“农民工讨薪”五个字,竟然搜到了46.3万相关新闻,我不由觉得脊背上凉飕飕的。
其实,农民工年关讨薪难已非近两年才发生的“稀罕事”,早在10多年前已经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一些久拖不决的恶性案件甚至还惊动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些年,面对日益严峻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追讨”宣传和实际行动,多地的建设部门也介入了对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管理,一些地方甚至出台了“建筑工地动工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的制度。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尽管政府每年的都在“下工夫”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每年年关就会出现大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又是为何?作为一名曾跑过多年劳动口的记者,我认为,制度性保障措施的缺失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严重的最根本原因。当前,我们的法律法规均未涉及拖欠农民工这一严重问题,农民工工资一旦被拖欠,也只能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可现实情况是,因为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许多拖欠工资案件劳动保障部门根本不予受理,而往往把投诉者推向公安和法院。面对拖欠工资这样的事情,公安部门则以经济纠纷为名不予受理,除非因此而发生了刑事或其他治安案件。而向法院起诉,往往要耗费农民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要聘请律师,还要承担50%不能胜诉的诉讼风险,而即便法院判决胜利后,也往往因执行难而不了了之,讨薪者最终被搞得疲惫不堪,民间盛传的“冤死不告状”就是这个道理。
我认为,要想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问题,人大或相关部门就必须研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进行细化。譬如以法律形式要求用工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必须根据投资规模、用工人数等,向相关部门缴纳相应数量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有关部门将保证金先期发放给被拖欠工资者;譬如以法律形式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者的相关责任,也可以根据拖欠数额的多少来制定处罚的力度,比如拖欠10万元判刑5年,拖欠100万判无期,同时要对拖欠工资的工厂或工地予以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冲抵工人工资,等等等等。
当前,拖欠工资者不仅无法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无法得到经济的惩罚,其拖欠工资的风险和成本远远低于所拖欠工资的数额,这也难怪一些黑心老板会“乐此不疲”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亚心网评论员:司爱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