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心网iyaxin.com讯(本网记者李君霞 方有功) 22日11时45分,在乌鲁木齐劳动街公交车站,驾驶新A57496的104路公交车司机因鸣喇叭被交警处以50元罚款,他是乌鲁木齐当天第一个因鸣喇叭而被交警处罚的公交司机。
经过10个多月的宣传教育,从7月22日起,乌鲁木齐交警支队展开禁鸣喇叭专项行动,对在市区昼夜鸣喇叭的机动车司机进行处罚。这次专项行动将延续到今年年底。7月22日11时45分至12时45分,交警在天山区和水磨沟区共处罚12名鸣喇叭司机。
根据规定,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在市区主要道路执行紧急任务时,只准断续使用警报器。但在夜间零时至次日8时,上述车辆在市区行驶时严禁使用警报器,可闪烁标志灯具示意。
此外,严禁用喇叭唤人或催促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安装高音喇叭或汽喇叭。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了处罚之外,还要责成当事人在乌鲁木齐晚报连续3日登报向市民道歉,登报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据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马树生介绍,乌鲁木齐政府下发通告,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市区主要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违者处罚50元。通告实施10个多月以来,乌市交警支队民警对鸣笛司机一直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从未处罚过违规司机。近日,乌市机动车鸣喇叭现象愈演愈烈,市民不断向往乌鲁木齐政府及市长专线投诉,乌市政府据此要求乌市交警支队立即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机动车鸣喇叭现象。
11时45分,在劳动街公交车站,驾驶新A57496的104路公交车司机因鸣喇叭被交警处以50元罚款。他说:“前面的公交车不走,我急着赶时间,才按了喇叭。”
11时50分,在劳动街路口,驾驶新AT2435出租车的司机突然长鸣喇叭。原来,一位行人不看车辆急穿马路,他为了提示那名行人才被迫按了喇嘛。他说:“那个人不从斑马线过马路,我只能鸣喇叭提示他注意安全。”
11时55分,在南湖路与劳动街交会处,驾驶新A87333轿车的司机鸣喇叭3声后被交警拦下。他说:“我前面的车走走停停,犹豫不决,我怕出事故才按喇叭提醒他注意。”
11时56分,一名出租车司机驾车在人民路上持续打喇叭,被民警拦下。开始,他谎称乘客要赶飞机,他替乘客着急才打了喇叭。而乘客赵先生则表示,自己准备回友好路的家,并没有去机场的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