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医务人员、教师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2008-11-25 《新京报》)
(图片来源竞报网 作者:朱慧卿)
曾几何时,医生是不吃回扣的;曾几何时,老师也是不吃回扣的;曾几何时,国家是不必为吃回扣而动用法律的;曾几何时,贪污受贿仅仅是指个别官员的;曾几何时,我们是崇拜医生为“在世华佗”的;曾几何时,我们是敬仰教师“为人师表”的。然而,这一切统统被当今的现实所打破。
每每走进医院,最害怕的不是自己的病情很严重,最害怕的是自己的血汗钱被医生们所瓜分。一个感冒可以去拍摄脑电图,一个拉肚子可以做全身的智能检测,当我们大把大把的钞票洒进医院的时候,殊不知,那些密密麻麻的医疗数据的背后,宣布的是一个现实:医生滥用医疗资源,牟取个人暴利。
当前,都在讲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极度缺乏,老百姓得不到好好的医疗。依照笔者看来,国内的医疗条件或许有些不足,但是还不至于落魄到现在的地步。究其原因,还是医院和医生在一些不必要的环节上,滥用医疗资源,侵占百姓接受治疗的权益。
同比下来,教育体系的问题也如出一辙,不再详谈。
日前,将医生和教师吃回扣的行为定为受贿,确实是治理医院和学校暴利的一个方式。但是,依照笔者看来,这样的制裁方式不过是“头痛医脚”的法子,解决不了问题。我不会为政府制定了这样的惩治方式而感到高兴,因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是让老百姓好好的接收医疗和教育,而不是让医疗和教育出现了问题,再去惩治。而且这样的惩治,不过是一些名义上的“幌子”。中国官僚体制内的反腐斗争一直常抓不懈,贪污受贿者比比皆是,贪污受贿金额令人不齿。试想,但一规定终的医疗反腐,恐怕也不会有太多的建树。况且,明面上的回扣尚且不能处理,条条屡屡的“潜规则”又当如何呢?就拿“红包”二字而言,恐怕就不是贿赂两个字能解决的。
就像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样,当前医疗和教育内的腐败问题的解决,关键不在于用法律来惩治那些贪污犯罪者,关键在于如何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的改革。惩治贪污者当然不可或缺,但是滋生腐败的体制一日不改,贪污腐败的事件则会在我们的打击下越来越多。(亚心网评论员:苏北山) |